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引进优秀人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语文6人、英语3人、日语4人、历史4人、物理3人,共20人。(详见附件1)
上述各学科均为县直高中(含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岗位主要安排在县直高中和县中等专业学校。在面试之前,如某学科应聘人数不足招聘名额,则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将剩余名额调剂用于其它学科招聘,调剂的前提是:该招聘岗位现行必须有空缺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本县正式教师,含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定向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公办幼儿园保育员及备案制教师。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4.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特岗教师、农村定向师范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并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含自动放弃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专业、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1.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等详见《兴国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职位表》(附件1)。
2.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4年修订)》(附件2)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再结合“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要求进行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4.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含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以认定机构证明为据。
(4)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微课试讲的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一)网上报名
自2024年4月19日本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4月29日17:00止。考生可自行下载《兴国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将按照“姓名 报考岗位”格式命名的“报名表”发送到兴国县教科体局指定报名邮箱(xgxjyjrs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后,待确定面试时间再进行资格复审(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证所留龙8国际的联系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兴国县人社局、兴国县教科体局”等公众号,后续公示公告事项将在以上平台发布。
(二)资格复审
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等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阶段。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学位证、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历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教师资格证(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高中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可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
4.2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服务协议;
以上1~3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后返还原件,上交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假证件的,填报重要信息缺漏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兴国县人社局、兴国县教科体局”等公众号公告。
2.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采取微课试讲的形式,微课试讲10分钟(试讲准备时间为30分钟);微课试讲为我县现行使用的高中课本内容。
3.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该考生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
4.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学科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五)考察
1.考察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组成考察小组,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再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考察一般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1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公开择岗,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公示后因考生资格不符或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关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聘用时间自2024年9月开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以上情况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四、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录取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享受《兴国县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优惠政策(试行)》等相关政策。服务期不得少于5周年,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根据工作进度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站、“兴国县人社局、兴国县教科体局”公众号适时公布。